住建部《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明确,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,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,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。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,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扬尘治理实施方案,并在工地公示治理措施、责任人、主管部门等信息。同时,施工单位应当在工地设置围挡,并采取覆盖、分段作业、择时施工、洒水抑尘、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。建筑土方、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,严禁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。
《通知》要求强化监督执法,综合运用日常巡查、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,畅通举报渠道,通过数字城管、热线电话、微信公众平台、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。对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,并计入诚信信息系统。即日起至11月底,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。
省住建厅强调,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,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的首要任务,强化监督检查,扎实开展施工扬尘治理,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,有效解决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,切实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、文明施工的水平,实现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。